经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苏州市交通局协商,两地明确建立了“上苏综合交通对接机制”,并于7月31日联合发布了相关通知。
根据通知,“上苏综合交通对接机制”旨在加快上苏综合交通衔接,促进两地交通一体化发展,确保两地综合交通对接交流的顺利发展和对接事项的有序推进。
本机制由综合协调小组和专项协调小组组成。其中,综合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上苏综合交通对接,领导相关协调;专项协调小组负责上苏铁路、公路、港口、航运、运输、执法、信息六个方面。
具体来看,铁路专项协调组重点推进上苏多层次铁路轨道对接;公路专项协调组重点完善上苏公路网互联互通;港航专项协调组重点加强航道互通与港口枢纽合作;交通专项协调组重点推进客运服务一体化发展;执法专项协调组重点加强上苏交通协调管理;信息专项协调组主要负责制定上苏交通行业数据互联标准,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促进数据收集共享、智能网络道路等新技术的应用,解决资源共享、互联互通、业务协调等问题。
同时,两地还将通过例会制度、简报制度、纪要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,共同确保工作机制的顺利有效实施,更好地促进长三角特别是沪苏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。
(苏报金融媒体记者 徐蕴海)